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德国之声:质疑杨佳案司法不公声浪不断

本周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杨佳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该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判决结果早在二审宣判前三天,”维持原判”的结果就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曾经多次南下希望为杨佳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再次赴往上海旁听了杨佳袭警案终审宣判结果。这之后他接受了德国之声记者的采访。

德国之声:您能介绍一下二审审判驳回杨佳上诉的理由吗?

刘晓原:一个是针对二审辩论的焦点问题,警察是否殴打了杨佳。他们(法庭)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杨佳遭到警察殴打。从警方提供的录音证据证明,警方执法全部合乎法律程序,依法执法;杨佳写给警察的投诉信中也没有提到过挨打。杨佳杀警察是故意杀人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提到杨佳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问题,法官也提到,为杨佳做精神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具有合法的资质证书。法庭还传唤鉴定专家出庭,认定杨佳没有精神病,也没有必要重做精神鉴定,因为这一要求(二审)第一次开庭时已经驳回。

德国之声:法官宣读终审判决书的时候,您有没有注意到杨佳的表情反应?

刘晓原:我在(上海高院)第4法庭看庭审直播,可以在屏幕上看到杨佳的脸。感觉他好像面无表情。以前我也见到过一些死刑判决的场面,一些人听到判决后感到很恐惧。但是杨佳好像没有什么反应。

德国之声:终审结果宣判之后北京律师李劲松前往上海看守所希望能看望杨佳,但是被拒绝。此前中国媒体报道说,杨佳拒绝接受父亲杨福生为他聘请的律师。据您的了解,杨佳有没有亲自向哪一位律师表示过,不接受父亲为他聘请的律师?

法院外戒备森严
刘晓原:这个意见应该这样来分析。9月9日我和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一起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一审判决书的同时,要求杨父或者律师去会见杨佳。法官又拿出一个有杨佳签名但是是法院做出的笔录给我们看。我们提出,不能以杨佳的笔录作为依据阻碍律师会见被告人。这种情况下他们应该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安排杨父聘请的律师会见杨佳,由杨佳当面回绝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按照法律来说,杨佳案在上海的司法程序全部进行完了,只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如果死刑核准,将由负责一审判决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执行。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市公安局还不允许杨福生聘请的律师会见杨佳?到底担心什么?是不是担心杨佳见到父亲聘请的律师会说,他原本愿意接受父亲给他聘请的律师?如果是这样情况,那是很大的问题。

德国之声:杨佳案在进行的过程中,中国许多民众认为杨佳案审理司法不公正,您能解释一下哪些细节存在着不公正性吗?

刘晓原:首先这是一个袭警案件,受害方不仅是警察个人还有公安机关。杨佳案的调查工作很多是由闸北公安分局承担的,没有回避,这一点在一审中辩方律师也提出过。另外,一审拒绝媒体和民众旁听,违反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再有就是精神病鉴定的问题,有很多违规的操作。但是杨佳案中让我觉得最离奇的,感觉到法制可能在倒退的一点就是杨佳母亲的问题。杨母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之后莫名其妙地失踪,而杨母又是杨佳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

德国之声:有人说,杨佳案的判决会对中国司法体系今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您认同这种说法吗?

刘晓原:杨佳案在刑事侦查阶段、检察起诉阶段一直到一审审判,民众的意见非常大。二审之所以允许市民民众旁听,这就是民众的力量、网络的力量让他们加以改变,因为民众质疑(声)太大了。杨佳案中,杨佳究竟有没有遭到警察殴打,警察执法过程中究竟存不存在问题,这些都还需要加以查明。

德国之声:杨佳案的判决会不会造成中国民众对中国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产生更大的怀疑和不信任感?

刘晓原:应该说,如果在民众质疑的方面法律判决书不能给予解释,依照法律规定释疑的话,民众会对法制社会有点失去信心?但是也必须承认,法制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杨佳案中,从刚开始公安机关再也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回应外界,到一审法院禁止民众和媒体旁听,再到二审的有所改变,这说明,他们也知道了民众一致追求呼唤要求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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