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

武文建:我们每个人都是杨佳

如果说犯罪是污染了社会的水面,那么不公正的司法(法律)则是污染了水源。法律强制的合法性来自于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民众的利益避免遭受侵害并给以制度性地保障。从古至今所有专制社会的共同特点之一是,所谓的法律是维护当权者和既得利益者个人私利工具。社会整体道德素质滑坡往往是不公正的法律(政体)所造成。


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说:无论任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杨!!佳案牵动了亿万华人的心,这不仅仅是一件杀人案,它直接折射出中国司法系统人治特色和地方与中央相互博挛的复杂关系。围绕杨!!佳案等一系列公然挑衅民众暗箱操作的明目张胆是来自何方力量?我们从一位退了职务的国家领导人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可分析一二,从1921年南湖那条小舢板上算起,至今只有这位退了职务的老人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排在一把手的后面。说上海是国中之国毫不过分。


受冤屈上告无门因此精神失常杀人的案例在中国如此轰动杨!!佳案并非首位。1979年人民日报长篇刊登《蒋爱珍为什么杀人》,讲述新疆知青蒋爱珍遭受“作风问题”的诬陷诽谤上告无门,在巨大心理压力所造成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开枪杀了与诬陷她有关的3人。蒋爱珍事件暴光后,声援蒋爱珍及为她辩护免死的书信如雪花般飞入人民日报社和其他部门,最终1985年新疆高法终审判决蒋爱珍有期徒刑15年。蒋爱珍是幸运的,她的幸运是案发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讨论和“拨乱反正”期间,是邓与华谁能得到更大的民意支持谁就能保住官位期间,更是中央内部集团双方争斗民间才得以空隙的权利自由期间。杨!!佳与蒋爱珍的案件基本相同,精神病人杀3人与杀6人同样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蒋爱珍案的审理方式同样适用于杨!!佳案。当年蒋爱珍案宣判结果经北大等多家院校法律系的专家在几年里论证此案,结果无论在刑法规范和法理上都具合法及公正性。


司法程序的非正义性不可能产生出公正的结果。杨!!佳案整个审理过程其荒唐漏洞百出,其狂妄嚣张是近些年少有之例,如此的挑衅人类文明与尊严还谈何“共创和谐社会”?封建帝王都懂得“民可载舟也可覆舟”的道理,时常或真或假、或多或少地听从民意安抚之。上海当局在处理杨!!佳案的所作所为就是地地道道的反人类行为,与文革暴行和法西斯暴政在本质上相同。上海当局滥用公权力可以枪毙一个杨!!佳,但亿万人关注杨!!佳的心你何以枪毙掉?如杨!!佳最终走向法场,因此案所造成的负面社会成本难以估量,“亲民政策”将再次彻底推翻回归谎言。


中国之所以有“以暴易暴”传统,其根本原因便是匮乏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理念。西方历史中虽然也有众多血腥事件,但较中国历朝历代因自然资源争夺、权力相争、朝代变更、官逼民反等大规模惨杀相差甚远。“大禹治水”的道理仅仅应用在水利工程层面,而没有真正根植于法律、政治文化中(即使有也是出于暂时策略需要)。历史中所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暴力事件无一不是权力者逼迫的。可悲的是,在21世纪的华夏仍然没有摆脱愚昧的历史惯性。


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自由的终极标准是国民个人,“以人为本”政策应具体在个人中,而不是抽象的人民群众概念。人权的基础是自由,一切自由权利的基础是言论自由。如没有言论自由其他一切权利无以表达,还谈何人权?事实上,没有言论自由就是具体在“生存权”上也是一种奢望。生存权这个在畜牧业领域也许更有意义的权利被“别有用心”地理解为人权的核心,那么好了,杨!!佳的生存权又如何呢?如果权力者用养猪的思维理解生存权的话,以后会出现千万个杨!!佳绝不是危言耸听。


杨!!佳在9月1日秘密一审判为死刑。现行的中国司法程序是这样的,一审(中级法院)的死刑犯(包括死缓)必须要有二审(不上诉也有二审),如二审继续维持原判,对死刑犯(不包括死缓)还要通过全国最高法院核准,如核准通过下达,执法队方可择日将其死刑犯拉出去枪决或注射强剂。熟悉司法的人都清楚,一审死刑在二审改判或在全国最高法院核准时改判是常见的。我的意思是,杨!!佳本人具体到执法队来打开他的号门之时还要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回顾蒋爱珍案,高层原因我们不提,强大的社会舆论给了蒋爱珍活命的概率是不能忽视的。杨!!佳案现在最需要的是一波高于一波的强大社会舆论,舆论越大其审理的过程就会越慢,审理越慢杨!!佳保住性命的机会就越大。假如在这段期间很有可能国外元首、高官或其他重要组织过问、呼吁此事,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况且杨!!佳犯案又在精神病发作之时,改判杨!!佳以示“亲民政策”的体现又何乐而不为呢。


无论如何,为了杨!!佳我们必须呼吁!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私下说一句话、在网上同情一下或转载篇呼吁改判的文章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每发出一声呼吁,杨!!佳就离生命越近、离死亡越远。为杨!!佳争自由权利就是给我们自己争自由权利,在这样的体制下,我们每个人都是杨!!佳。让我们回顾一下马丁·尼莫拉发人深省的诗句: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我本人不是基督徒,但我愿意为杨!!佳祈祷:仁慈的上帝啊,请您发发慈悲,给迷途的杨!!佳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2008年9月9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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