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袭警案,演化到今时今日,公众看到的是一个多输的结局。
审判程序上的明显瑕疵,辩护律师的问题,是否公开公正审理的问题,广受公众和舆论诟病,这些都让本就信誉并不上佳的司法系统,受到了民众更严厉的质疑。
杨佳作为行凶者,杀人嫌疑犯,也因为程序正义的瑕疵,并没有完全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其作为一个嫌疑犯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辩护大律师,无论是谢有明还是翟建,两人在全国民众面前信誉扫地,丧失职业精神,沦为大多数民众眼里的无耻无良的“律师典范”。
杨佳的母亲,消失不见这么久了,真是个奇迹,杨佳的父亲和阿姨,悲凄的祈求律师和司法机关,能够给予杨佳“公正”的对待,却只是镜中水月。
六名被杀警察及其亲人家属,几乎被遗忘,或沦为警察机关的同构物,甚少有人对其同情,可以想见,仇恨已经在其家人和孩子心里蔓延。
其他的执法者,内心肯定充满憋闷,死的是自己人,可是杀人者却受到了广泛的同情,民众依然还怒火中烧,矛头指向的仍是警察。
高度关注此案的民众,希望杨佳能够得到合乎程序正义的对待,以加强自身对执政者和政府的信心,以及大大小小的进行呼喊奔告的有识之士,希望改善目前的高度绷紧的体制,建设法治社会,达至和谐,无疑也受到了重挫。
即使将事件拔高到执政的合法性而言,其加深了民众与政法系统,司法系统的对立,扩大社会裂缝,这对于旨在打造服务型政府,完善法治,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党,无疑也是一个很大的“利空”。
说到这里,自然就产生了一个大问题,公众看到的是,大家都输了,那究竟是谁在其中“盈利”了呢?所谓真相的价值,正在于此,倘若真相一样如同迷雾般遮掩,我们就只看到,这块土地竟然能够炮制如此奇案,一个“所有人”都输了,没有“赢家”的大事件!因为我们看不到究竟谁是“赢家”。
若有“赢家”,则我们得感叹于这个“赢家”力量之浩大,非但可以操控执法和司法系统,更不可思议的是,可以在一场公众看到的多输的事件中,极好的藏匿自己,不露庐山真面目。
若无赢家,则我们就得感叹于其依赖体制运转的堕落惯性,竟然可以沦落于斯,运转出“专门不利人,竟然不利己”的大事件出来,如此,则可以判断,其执政效能不足,竟然到了何等乏善可陈的地步?
杨佳案有“赢家”嘛?若真相一日不完整浮出水面,这还只能是一个“天问”!
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
2008年12月21日星期日
网言:我为什么要关注杨佳案
我为什么关注杨佳案?因为这个案子实在是太贴近我们普通公民的情况了。说实话,我们很多人都经历过杨佳的遭遇,很多人都经历过不公正的审理,很多人都遭遇过冤狱。而这一切之所以能堂而皇之的发生,而且很少被追究,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案件的审理不公开,以及法律程序被执法者践踏。并且事后的纠错程序与补救程序,成本高的让普通民众无法承担。
正是因为我们任何一个普通公民都有可能遭遇到杨佳的一切遭遇,我才如此关注此案。而这次案件中的信息封锁问题,杨母失踪问题,律师问题,都是我们以后可能遇到的。今天我不为杨佳说话,明天也不会有人为我说话。
有人问,杨佳铁定要被判死刑了,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力气来追究这些呢?不是的,第一,杨佳并非铁定要被判死刑的。如果杨佳是因为被国家机关迫害,在走过了全部法定纠错程序无效后,而采取的向国家机关进行的报复,那这种报复是合理的。从这一点上,如果民意足够强大,完全有可能干预法庭的判决。尽管我赞成司法独立,但在政府可以任意干预司法的时代,民意能对司法进行干预,也是一种进步,至少也实现了制衡。
第二,就算杨佳最终被判死刑,完全也可能由于情有可原,而被判缓刑。只要不死,便是庶民的胜利。
第三,就算杨佳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并且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今天对杨佳案审理过程的追究,实质上是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来执法,而不是任意执法。一句话,我要求实现程序正义。只有将司法机关的执法,严格限制在法律程序内,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人身安全才可能不受到他们的侵害。
譬如杨佳案中的,如果警察按照法律来执法,他是无权拦截杨佳的,正是这次拦截,导致了一切悲剧的发生。那四分钟录音,上海警方自以为没有污点的干净录音,恰恰证明了警察的违法。
“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菲丽丝,唉,你老是跟我提杨佳。我承认,五百年出一个杨佳,杨佳有万夫不当之勇,既有武松般的武艺,又有荆轲般的勇气,还有李逵般的猛劲。我和两个朋友讨论,一致认为,我们训练一个月,三个人一同做这件事,哪怕做事前吃五个包子,也达不到那样的效果。我真以为这是天意,这是上天对衙役经常作恶的惩罚!你这么惦念,还打算事情平息之后,捐款一万婆罗洲币,让我感动。不过,你难道不晓得成了衙役的阶下囚,就成了俎上肉!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况且,塞给杨佳的律师是衙役指定的,此人原是他们的法律顾问,本来御用律师,现在又成了杨佳的催命鬼。还没打官司,他就说“杨佳懂法律。”意思是知法犯法,还说“应该会判死刑!”你说,杨佳的存活率有多少?
现在只好任凭衙役剪辑录音乱说,原录音长四十分钟,现给衙役缩短为四分钟,讲得都是对衙门有利的话,好像杨佳发神经,无理取闹。还有三十六分钟的录音,可能都是作弄杨佳的声音,和他受摧残的嚎叫。衙役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公开。难怪一个网友说:“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衙役的新闻发布会上,又把杨佳的切水果刀说成剔骨刀;曾答应赔杨佳一万五千元的事,也赖得一干二净。网友们都在说,没有过错,为啥千里迢迢两次去京城对杨佳做工作?杨佳的两粒睾丸真的处于安全状态吗?为啥不让他的两粒睾丸出场说话呢?一个律师也说:不伤睾丸,没有挨打,以鱼死网破的决心杀人,除非神经病!
杨佳由于自行车事,给传唤进衙门,在里面呆了多久,受到什么待遇,大家都没有听到当事人的申诉。杨佳的母亲目前也给他们违法的带走了。无论报纸,还是电视,我们都听不到杨佳的声音,甚至也听不到他娘的声音,网络上公正的发言,也给他们删得所剩无几。
一个“不好好吃就屠城”的网友,这么分析杨佳所杀的衙役:“有可能,被杀的大多数,不是无关的警察,而正是指挥殴打杨,和拒绝对杨赔偿的。报道中,有治安队的被杀应该他们是指挥打人的。还要一个负责接待信访的他应该是拒绝对杨赔偿的。”
还有一个网友这么分析:“为何他被捕后是铐在一个椅子上,不是站立的?而且他铐在椅子上,他的下半身被一件衣服遮盖住了双腿,难道他的双腿都已经打断?”
菲丽丝,你问我,按我夜郎的生存经验,衙役有没有可能对杨佳动用肉刑。这个我蛮有把握的说,很有可能。理由是,听四分钟录音,根据杨的对答,就晓得他进了衙门没好果子吃。拳打脚踢,混乱中弄伤他的睾丸也说不定。杨佳出示了租车证,衙役仍不罢休,非要带到派出所不可,你说,衙役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教训这小子!因为他接受盘问时,态度太哪个了。这个我儿子也有体会,前几年,他为了这态度,衙役也是以查自行车的借口,而让他在留置室里呆了几个小时,要不是托关系求人情,天晓得会弄出啥事来。此外,杨佳要求赔偿,衙役去京城对他做工作,也多少说明衙役曾动手动脚。
起初,人们还期待证据,现在不要了。
起初,人们还希望讨一个说法,现在不需要了。
起初,人们还信任法律,道义,公平,现都不需要了。
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你们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切的荒诞的不合理的愚蠢的最确凿证据。不是吗?
欺凌最弱小的,哄骗最善良的,在九月的阳光中,像个贼一样。当着人民的面撒谎,羞辱,监禁,藏匿,秘密审判一个无助的孤儿寡母。怎么说你们呢,不要脸。
如果说,杨佳在事件之初被人们认为是鲁莽冲动的,今天可以说,杨佳的行为是清白的,明晰的,理智的。
像所有的勇士一样,是你的敌人最终成就了你。
人们会记住你的这几句话,
有些羞辱,如果要背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凡事总是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走好
兄弟你在哪里
天空又飘起了雨
我要你象黎明一样
出现在我眼里
兄弟你在哪里
听不见你的呼吸
只感觉我在哭泣
泪像血一样在滴
我一个人
独自在继续
走在伤痛里闭着眼回忆
岁月锋利
那是最最致命的武器
谁也无法
把曾经都抹去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容易
还有什么比倒下更有力
没有火炬
我只有勇敢点燃我自己
用牺牲证明我们的勇气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恐惧
还有什么比子弹更无敌
没有躲避
是因为我们永远在一起
用牺牲证明我们没放弃
正是因为我们任何一个普通公民都有可能遭遇到杨佳的一切遭遇,我才如此关注此案。而这次案件中的信息封锁问题,杨母失踪问题,律师问题,都是我们以后可能遇到的。今天我不为杨佳说话,明天也不会有人为我说话。
有人问,杨佳铁定要被判死刑了,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力气来追究这些呢?不是的,第一,杨佳并非铁定要被判死刑的。如果杨佳是因为被国家机关迫害,在走过了全部法定纠错程序无效后,而采取的向国家机关进行的报复,那这种报复是合理的。从这一点上,如果民意足够强大,完全有可能干预法庭的判决。尽管我赞成司法独立,但在政府可以任意干预司法的时代,民意能对司法进行干预,也是一种进步,至少也实现了制衡。
第二,就算杨佳最终被判死刑,完全也可能由于情有可原,而被判缓刑。只要不死,便是庶民的胜利。
第三,就算杨佳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并且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今天对杨佳案审理过程的追究,实质上是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来执法,而不是任意执法。一句话,我要求实现程序正义。只有将司法机关的执法,严格限制在法律程序内,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人身安全才可能不受到他们的侵害。
譬如杨佳案中的,如果警察按照法律来执法,他是无权拦截杨佳的,正是这次拦截,导致了一切悲剧的发生。那四分钟录音,上海警方自以为没有污点的干净录音,恰恰证明了警察的违法。
“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菲丽丝,唉,你老是跟我提杨佳。我承认,五百年出一个杨佳,杨佳有万夫不当之勇,既有武松般的武艺,又有荆轲般的勇气,还有李逵般的猛劲。我和两个朋友讨论,一致认为,我们训练一个月,三个人一同做这件事,哪怕做事前吃五个包子,也达不到那样的效果。我真以为这是天意,这是上天对衙役经常作恶的惩罚!你这么惦念,还打算事情平息之后,捐款一万婆罗洲币,让我感动。不过,你难道不晓得成了衙役的阶下囚,就成了俎上肉!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况且,塞给杨佳的律师是衙役指定的,此人原是他们的法律顾问,本来御用律师,现在又成了杨佳的催命鬼。还没打官司,他就说“杨佳懂法律。”意思是知法犯法,还说“应该会判死刑!”你说,杨佳的存活率有多少?
现在只好任凭衙役剪辑录音乱说,原录音长四十分钟,现给衙役缩短为四分钟,讲得都是对衙门有利的话,好像杨佳发神经,无理取闹。还有三十六分钟的录音,可能都是作弄杨佳的声音,和他受摧残的嚎叫。衙役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公开。难怪一个网友说:“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衙役的新闻发布会上,又把杨佳的切水果刀说成剔骨刀;曾答应赔杨佳一万五千元的事,也赖得一干二净。网友们都在说,没有过错,为啥千里迢迢两次去京城对杨佳做工作?杨佳的两粒睾丸真的处于安全状态吗?为啥不让他的两粒睾丸出场说话呢?一个律师也说:不伤睾丸,没有挨打,以鱼死网破的决心杀人,除非神经病!
杨佳由于自行车事,给传唤进衙门,在里面呆了多久,受到什么待遇,大家都没有听到当事人的申诉。杨佳的母亲目前也给他们违法的带走了。无论报纸,还是电视,我们都听不到杨佳的声音,甚至也听不到他娘的声音,网络上公正的发言,也给他们删得所剩无几。
一个“不好好吃就屠城”的网友,这么分析杨佳所杀的衙役:“有可能,被杀的大多数,不是无关的警察,而正是指挥殴打杨,和拒绝对杨赔偿的。报道中,有治安队的被杀应该他们是指挥打人的。还要一个负责接待信访的他应该是拒绝对杨赔偿的。”
还有一个网友这么分析:“为何他被捕后是铐在一个椅子上,不是站立的?而且他铐在椅子上,他的下半身被一件衣服遮盖住了双腿,难道他的双腿都已经打断?”
菲丽丝,你问我,按我夜郎的生存经验,衙役有没有可能对杨佳动用肉刑。这个我蛮有把握的说,很有可能。理由是,听四分钟录音,根据杨的对答,就晓得他进了衙门没好果子吃。拳打脚踢,混乱中弄伤他的睾丸也说不定。杨佳出示了租车证,衙役仍不罢休,非要带到派出所不可,你说,衙役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教训这小子!因为他接受盘问时,态度太哪个了。这个我儿子也有体会,前几年,他为了这态度,衙役也是以查自行车的借口,而让他在留置室里呆了几个小时,要不是托关系求人情,天晓得会弄出啥事来。此外,杨佳要求赔偿,衙役去京城对他做工作,也多少说明衙役曾动手动脚。
起初,人们还期待证据,现在不要了。
起初,人们还希望讨一个说法,现在不需要了。
起初,人们还信任法律,道义,公平,现都不需要了。
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你们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切的荒诞的不合理的愚蠢的最确凿证据。不是吗?
欺凌最弱小的,哄骗最善良的,在九月的阳光中,像个贼一样。当着人民的面撒谎,羞辱,监禁,藏匿,秘密审判一个无助的孤儿寡母。怎么说你们呢,不要脸。
如果说,杨佳在事件之初被人们认为是鲁莽冲动的,今天可以说,杨佳的行为是清白的,明晰的,理智的。
像所有的勇士一样,是你的敌人最终成就了你。
人们会记住你的这几句话,
有些羞辱,如果要背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凡事总是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走好
兄弟你在哪里
天空又飘起了雨
我要你象黎明一样
出现在我眼里
兄弟你在哪里
听不见你的呼吸
只感觉我在哭泣
泪像血一样在滴
我一个人
独自在继续
走在伤痛里闭着眼回忆
岁月锋利
那是最最致命的武器
谁也无法
把曾经都抹去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容易
还有什么比倒下更有力
没有火炬
我只有勇敢点燃我自己
用牺牲证明我们的勇气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恐惧
还有什么比子弹更无敌
没有躲避
是因为我们永远在一起
用牺牲证明我们没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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