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终于被送走了。虽然疑问之声不绝于耳,但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欣慰,在我的印象中,他应该是中国因杀死多名警察之罪名而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第一人。这是不容置疑的进步,这相当于成克杰级的待遇,至少目前不是一般死刑犯都能享受到的。
我的思绪来到布加勒斯特,1989年末,罗马尼亚在处死齐奥赛斯库的同时宣布废除死刑。我曾经真诚热烈地幻想,中国在2008年执行杨佳之前也能做出类似举措;现在,杨佳死了,往事已经如烟。
不少朋友对我在特赦杨佳问题上的立场不够坚定颇有微词,让我不禁有左右为难顾此失彼的感觉。我从不否认我的观点,要求杨佳享受特赦待遇,是杨佳同情者们给我国的司法决策层设置的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相当于拔苗助长,或者说近乎异想天开。“特赦杨佳”,毫不夸张地说,具有跨时代的革命性质,但是我们中国现代已经被所谓“革命”害得够惨了,人民已经到了谈革色变的程度。我们可以改革,可以变革,但就是轻易别再搞什么革命了。特赦杨佳我肯定赞成,只是因为觉得欲速不达,这才退而求其次,请求对杨佳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最终是,一切的一切,都付诸东流。不,应该纠正一句,至少,众人为杨佳争取到了执行方法上的人文关怀。
杨佳在没有得到自己认为应该得到的说法的情况下,信马由缰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用他的话就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显然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但是,有关部门也该闭门思过一番了,姑且说是无甚过错,不用有则改之,但无则加勉总不为多吧。对于杨佳,比较正统的评价是心胸狭窄,性格偏执。这一点,人人可想而知。另外我们需要得到答案的是,杨佳为什么对警察的正常公务履行不老实配合,闸北分局大爆发的具体诱因究竟如何?除非涉及国家机密,否则就应该有一个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报告公之于众。这很重要,既可以兑现民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也可以有效防止以讹传讹谣言满天,从而增进社会稳定。
今后,中国司法改革的路,还很长很长。但是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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