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ceo:杨佳案,一片迷雾

200871日,依据《南都周刊》的说法,杨佳跑到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其实只是想向督查办报复。至于后来发生的惨案,6名公安同志的英勇就义,多名公安的受伤,似乎只是“代罪羔羊”。根据杨佳的说法就是,我都分不清谁跟谁,挡住我上21楼的我就往他身上捅。

从目前的报道来看,案件可以追溯到杨佳半年前上海旅游被一警察拦路盘查,涉嫌盗取自行车,并且杨佳本人也宣称在这个过程中被警察殴打。返京后,杨佳多次向公安部门投诉,要求公安机关开除有关民警。耐人寻味的是,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两次上京协调,但是均无果。

 一直以来,多数的上访投诉多以石沉大海为终。上海警方两次主动协调,显然事情并不简单。有传言称,与当日的民警家庭背景有关,但暂时皆无从考证。

 杨佳对委托翟建说,当天晚上,闸北公安分局督查办的人来协调,杨佳向其要一张证明,证明警察打过他,警察说不可能,杨佳坚称不解决就继续投诉。这位姓吴的督察就说道,这儿点大的事情你搞那么大,你投诉就是了,最后不是你顶死我就是我顶死你。但是吴姓警察予以否认。

 事情的现象,似乎表明,督查办来京,并不在于调查真相,而在于平息一事。到底有没有被殴打,上海警方并没有给一个说法。

 但是案件却已异乎寻常的速度进入了审判阶段,并且在一审时并没有完全公开审判,所谓的40位旁听者,大部分被公安机关人员预订,杨佳的亲人包括父亲,市民,以及媒体记者均不能踏足法院半步。而上海法院也并没有在开审前提前公布审判的时间。

 然后一审判决了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父亲以及律师,立即赶往上海并提出上诉。上海法院没有接受上诉,并且将杨佳的判决书交给杨佳父亲。而法律规定,作为近亲属,杨佳父亲有权拿到判决书。而上海法院表示,判决书已经送达杨佳母亲,没有多余的了。

而杨佳母亲则已经失踪多日。

 上海法律援助中心为杨佳找的委托律师翟建认为杨佳有疑似的精神病患——偏执型人格障碍,申请重新鉴定杨佳的精神问题。但法院予以驳回,认为其理由不充分。而在一审之前,杨佳已做过精神鉴定,确定了其正常人格。但律师均质疑,这份精神鉴定报告在一两天内就出来,有违常理,正常科学严谨的精神鉴定,基本需要花费一个月的时间。

 杨佳案的真相,似乎还离得很远。

2009年1月4日星期日

《南方周末》:杀人者杨佳的青春档案

上海袭警案的主角杨佳,退掉了他在招待所的房子,拿一把刀走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临行前他对招待所老板说:“明天不用住了。”

  一个前程尽毁的青年,六个瞬间破碎的家庭,一场两败俱伤的悲剧,以及无尽的伤痛,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沉痛思考。

  网络日志中的杨佳,阳光,健康,活跃,渴望结交女友;现实中的他,倔强,阴郁,沉默。28岁的他如何走过自己的青春旅程?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北京青年在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后,选择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同时终结自己的青春?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闸北公安局楼,督察支队办公室,一支枪对准了杨佳。他终于开口:“你开枪把我打死吧,我已经够本了。”没有任何忏悔的意思。

  在紧急支援的持枪特警出现之前,被多位民警制服的杨佳暂时被反铐在办公室内。被擒后,他没说一句话,只是不断喘粗气,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声,双眼通红,手上粘满鲜血,白色T恤的左半部已被鲜血浸湿。

  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最终代替木讷寡言的杨佳“给出说法”的,是一柄二十多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是次袭警事件,六位无辜的民警成为刀下亡魂。

  刀刀见血。几乎只有一种刀法———杨佳用刀对准民警的胸腹部或者颈部动脉,猛烈插入,然后用力上挑。这会使人在5到20秒内因失血过多而毙命。这栋驻扎着大量内勤民警的综合性警务办公大楼在专家眼中是这个国家强力机关的“柔软的腹部”:死亡的民警平均年龄50岁,其中有科技科民警,也有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

  在主流语境中,这把血债累累的刀的拥有者完全可以用“丧心病狂”、“穷凶极恶”、“毫无人性的暴徒”来形容;而网络中则有一些网民给予杨佳同情以及只有近年焦点人物时常有过的那般的待遇:“刀客”杨佳有了自己的“武林列传”: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

  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语境之外,在成为焦点之前,小人物杨佳有着怎样的人生?

  成长档案

  杨佳从小就有的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

  在上海警方的案卷中记录了这个28岁青年的档案:杨佳,1980年8月27日生,籍贯河北省冀县,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某号,中等专科学历(函授,口供说是财会系),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足长26厘米,脸型长方脸。没有前科。

  在前圆恩寺胡同内,在一个老北京普通的四合院的普通人家,杨佳度过了他的普通而不乏快乐的童年。

  杨佳的父母在上世纪70年代结婚。父亲是一家影院的电工,小时候会带杨佳去影院看电影。在杨佳13岁的时候,他与妻子王静梅离婚,很快又组建了新的家庭,然后像一个戛然而止的长镜头一样淡出了杨佳的生活。

  王静梅则是杨佳一直相依为命的母亲,也是从未谈过对象的杨佳生命中唯一亲近的女性,准确的说,是他唯一亲近的人。

  杨佳小学同学邓世博对那时杨佳的印象是:成绩一般,个头一般,口才一般,各方面都不算突出,但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有时也会跟同学打打闹闹,但不记仇,很快就又好了。

  王静梅的好友王铁栓形容王年轻时容貌出众,声音甜美,性格开朗,“没结婚之前在劳动文化宫当解说员,那都是百里挑一的人。”王静梅对这个独子甚为疼爱,幼时放学后杨佳总是背着一个小书包,跟在妈妈身后回家。

  邓世博去过几次杨佳家里玩,都是父母不在的时候。“他那时候爱看书,但基本都是小孩爱看的漫画书之类。”

  住在杨佳邻院的李佳则是他小时候的玩伴。李佳说,那时杨佳放学后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当时他父母感情也很好,觉得他家庭很美满”。

  杨佳从小就有的一个特点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邓世博说。

  那个时候,杨佳的家庭完整,生活幸福,小学岁月让他充满怀念。据《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杨佳加入网络上的小学校友录后,第一条发言就是希望大家能在入学20年后聚会庆祝。

  1994年,杨佳父母离婚。当时,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一家洗衣机厂下属的招待所工作。对于离婚的原因,杨父不愿多提,只是简单说,夫妻因为怀疑对方有外遇,猜疑逐渐增多,最后导致离婚。母子两人搬离了前圆恩寺胡同,前往东城区一处房屋居住。

  此后,杨佳变得越发沉默寡言离群索居。

  邓世博回忆,青春期的杨佳显得敏感而孤僻,尤其不愿谈及自己的父母,“偶尔问起也就岔开了”。但那个时候起杨佳迷上了爬山,喜欢和老同学一起爬香山等京郊山地,在暴走中让自己体内随身体一样发育的少年心事得以纾解。

  “家贫百事哀”

  王静梅曾怀疑杨佳得了心理疾病,希望看心理医生,但因经济原因,最终还是放弃了。

  相依为命的母子俩的生活可以用“家贫百事哀”来形容。

  离婚没多久,王静梅工作所在的雪花电冰箱厂也倒闭了。杨佳跟母亲搬到慧恩寺一套安置房里,这里大都住着上年纪的拆迁户。初中毕业后,杨佳念了一所民办技校的财会。杨父开始还来看看杨佳,给他们一点生活费,后来再没有过来。

  据媒体报道,截至案发,杨佳已经四年与父亲全无联系了。7月1日,当律师谢有明询问杨佳单亲家庭对他的心理伤害时,杨佳作出很无所谓的表情。谢有明意识到,这是一个特别倔强的人。“杨佳不爱说话,也不肯示弱。”只有在提到他母亲的时候,杨佳的态度才会柔和起来。“他说他母亲很可怜,很辛苦地在养他。”

  1999年技校毕业之后,杨佳在望京购物中心实习,随后在首体家乐福工作一年多。“他觉得单位里怎么有那么多尔虞我诈的事情,看不惯就走了。”王静梅的好友王铁栓说。

  此后,在一家公司短暂工作后,杨佳失业在家,变得越来越不愿和人接触。2000年,王静梅在宣武区虎坊桥东边的一个招待所当服务员,因为一次肢体冲突,她开始了一场影响母子二人至深的漫长上诉。

  王铁栓回忆那件“悬案”的起因说:王静梅是1955年生人,属羊,在这个年龄段算是长得出众的,那会还显得年轻。那家招待所的经理看上她,老想跟她套关系,她看不上。而另一个女服务员因此跟她争风吃醋,老觉得她是眼中钉,再加上工作时候又起冲突,一次瞅准没人的时候,那个女服务员上来就把她摁倒,啃她, 腿上咬掉一块肉,导致住院。

  王静梅把对方告上法院。“可单位没人看见当时情况,没见证人,虽然其诊断证明等证据都齐全,可对方说也瞧病去了,后来补充了一个假条和1352元的医疗费证明———而王静梅也花了1352元,对方明显是找医院关系后补的。最后法官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互殴,各自负担。”王铁栓说。

  王静梅对此耿耿于怀,开始了漫长上访之路。退休之后,更是常年将主要精力放在上访上,辗转于北京公检法各部门,直至北京市委、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法院信访办。她因为这个事,心里非常不痛快,后来还生了动脉瘤,大出血动手术。“她这人本来心劲挺高的,我感觉她虽然不富裕,对钱并不在乎,但认理。”王铁栓有一次劝她不要这么漫无止境的在官司上这么耗下去,王静梅急了,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原则都没有。

  她打官司时结交的“讼友”郝家隽说,每次见到王静梅,她都穿一件80年代的黄色长袖外套,无论冬夏,从不更改。

  不仅因为打官司而生活困顿,王静梅还遇上了其他不顺心的事。她曾上婚姻介绍所登记,结果被一个婚托骗了一笔钱,给她介绍了一个结过婚的人。再找的话,又要再交费。

  官司越发成为王静梅生活的精神动力,但她还必须面对失业在家的儿子。“我出去打官司,必须在早晨做好一天的饭,不做我儿子就不吃。”王铁栓曾提出帮王静梅劝劝杨佳,但王静梅拒绝了,她说杨佳拒绝和人交流。

  有一次,王静梅曾向朋友说起,她怀疑杨佳得了心理疾病,希望看心理医生。这也许是一次避免日后悲剧的机会,但因经济原因,最终还是放弃了。

  “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去年3月时,王静梅被拉到拘留所呆了十多天。回去时她发现门锁着,杨佳也没影了———他去他同学家了,没有去找她。

  杨佳一直找不到工作,整天坐在电脑前上网,唯一的外出是帮母亲买个油盐酱醋。“王静梅的厚厚一摞申诉材料,都是让杨佳帮她在电脑上打的。”王铁栓说。

  杨佳所住单元301的邻居说王静梅这个人脾气倒是有点古怪,有点拧,较真儿,凡事非要找出个理儿来。杨佳平时看上去倒特别普通,不显眼。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挺懂事的。比如在楼道里,看见你提着很多东西,他就会给你让道,或是问问说用不用帮你提。

  待业青年杨佳不做家务,“都是他妈伺候他,出去办事提前做好中午饭,回去带晚饭,不理他都不吃饭。”

  偶尔跟邓世博等老同学聚会,杨佳也经常一言不发,仅仅是问候一下最近好不好。

  去年3月,王静梅上访找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后因故被拘留十几天。回去时她发现门锁着,杨佳也没影了———他去同学家了,没有去找她。

  王静梅1500元的退休工资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不得已,她经常找些促销或是小时工的活儿打散工,她还曾到民政部门给儿子申请低保,但遭拒绝。“民政部门说王静梅有退休金,不符合低保标准。”

  王静梅变得易怒,邻里矛盾渐多。她希望儿子的人生不要像她那样越走越窄,鼓励杨佳多出去走走,散散心,并把自己攒下来的退休金交给儿子外出旅游。

  网络和户外运动是杨佳宣泄郁闷的出口。网络之中,杨佳的精神是健全而活跃的。

  他在校友录上热情招呼新注册的老同学。他还是班级QQ群的管理员,没有工作的他上线最为频繁。

  杨佳有一个博客,博客名为“非常地妖”,没有恋爱史的他在交友目的一栏上写道,“社交,约会,认真交往,交友”。他说,“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

  杨佳在绿野INFO等多个户外旅游论坛注册了账号。邓世博说,杨佳喜欢在校友录和QQ上发他在野外时所拍摄的景色照片。很少见面的杨佳就这样在照片中朝他们微笑。

  在驴友圈,杨佳参加活动时很主动,话不多,但乐于助人,见到漂亮女孩很腼腆。在郎八拉之行和杨佳始终走在一块的KEEM对他印象很深:“休息的时候他两次给大家买冰棍,我们都挺意外。”

  然而,前年冬天杨佳在山西旅游时,不期然地跟当地警察发生了一场冲突。

  王铁栓说:“杨佳在太原火车站被警察打了。排队进站,前后人挤人,他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他不好好排队,他顶嘴说排着队呢,结果被请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被打了。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几千块钱。”

  母子俩又一次不断上访告状,告到公安部,“那回人家承认错误,的确是打了,赔礼道歉。还赔了三万块钱,但打他的事情在心理上肯定有阴影。”

  与自行车相关的仇恨

  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杨佳的仇恨似乎总来源于自行车。杨佳的姨妈说,刚工作时杨佳攒钱买的新自行车被偷。结果在冬夜,杨佳在大雪中走了近6个小时才回到家。从此,杨佳特别痛恨偷自行车的人。

  据杨佳陈述,他对警察的仇恨,亦源自涉嫌偷盗自行车一事。2007年10月5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闸北区普善路口。杨佳为了旅游方便租用的自行车被警察拦下。

  上海市火车站在闸北区,黑车肆行,治安相对混乱,警方查证很严格:一般说来,没有车牌,警察即有权拦车询问。杨佳正在上海旅游,骑着租来的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受到巡逻民警盘查。

  杨佳对于盘查的民警十分抵触:“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不拦(他们),就拦住我一个……”

  这样的对抗在路口一直持续了40分钟。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场面更像是杨佳在盘问警察:“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此后所发生的事并没有被公布。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律师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完全能够理解杨佳。但他说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因为那只是杨佳的一面之辞,有待核实。

  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有消息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进一步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他说民警们搜查了他的包,还把他的衣服都搞脏了”。

  在杨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场。但督察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相反激起了他更大的怒火。

  被释放回到北京之后,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

  对此,公安督察部门经过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但杨均不予理睬。

  上海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息访,警方二次派人去北京做工作。

  亦有可靠人士透露:十七大期间,上海警方曾在京找过杨佳,跟他商量1500元数额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去了电话,“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铁栓说。

  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几天后,一语成谶。

  旅社的最后时光

  他曾在家得利和联华两家超市里流连,并对各类促销广告饶有兴趣。即便已向不归路,仍竭力维持着基本的生活质量,比如薯片等零食,洗涤所需的消毒液,驱蚊用的花露水,还有一套整齐的牙具。

  6月12日,28岁的杨佳在上海市芷江西路165弄深处的“德保旅社”入住,房间号111,在一条昏暗走廊的尽头。

  杨佳这次仍骑着一辆成色尚新的自行车而来,车锁尚未安装。老板曾善意提醒他提防偷盗。尽管旅馆老板坚称,这是杨佳第一次入住,但仍有近旁的邻居对南方周末记者言之凿凿,称去年的10月间,曾目睹杨佳亦曾来此,“还有警察陪伴”。

  德保旅社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咫尺之遥,分列弄堂两端,系居民住宅楼的一楼改造而来。警方事后调查称,其在此处曾用望远镜窥伺派出所数日。

  在闸北,类似的隐身于住宅区中的私人旅馆,比比皆是。尽管条件简陋,但房费便宜。杨佳以找工作为名,登记入住,原本68元的房价在几番商量后,优惠至40元。

  这是一间只有4平方米的简易房间,一张窄床和一台破旧彩电。因为时逢黄梅天,天气凉爽,屋内的空调从未启用。房间内并无正规窗户,仅有的阳光来自东墙上A3纸大小的窗洞。“他有一天想换一间有窗户的房,也没换成。”服务员说。

  其间,因不适应南方饮食,杨佳曾试图向老板借用厨房设施自起炉灶,但被拒绝。此后,仍以盒饭度日。杨佳在这里整整住了12天,在老板眼里是一位守规矩的房客,每隔一两天按时交纳房费,从无拖延。时间久了,老板曾询问其找工作情况,他总是寥寥数言,“还没呢”。6月23日,杨佳乘火车返回北京。警方称其将旅游及登山装备放回家中,两日后再度折回上海。这次他将住处选在了长安路上的梅园招待所,同样深栖于弄堂深处。袭警案案发地闸北公安分局大楼,正在五分钟路程之外的街口。

  杨佳入住的二楼的202-2房间被一道新锁锁着。旅馆老板称,系警方所为,以阻止外人进入。他一去不返的房间里,如今还残留着一盒蚊香、一把雨伞,一件白色T恤,已经晾干并叠好放在床边。

  一听八宝粥和一袋牛奶仍放在电视机柜上,这也许是他当天未竟的早餐。

  他曾在家得利和联华两家超市里流连,并对各类促销广告饶有兴趣。即便已向不归路,仍竭力维持着基本的生活质量,比如薯片等零食,洗涤所需的消毒液,驱蚊用的花露水,还有一套整齐的牙具。

  一墙之隔的来沪打工的河北邯郸姑娘李娟(化名),总是在早晨六点被其出门时甩门声惊醒,她颇有微词,但却从未与这位邻居照面———几乎每天都是深夜一时,又一声关门声,才提示主人回来了。

  李娟的房间与杨佳的房间只隔一道纸板墙,隔音效果很差,几乎隔壁的一举一动都能清晰听见。但这最后的五天里,她除了深夜对方的呼噜声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

  甚至连电视都从没开过,没有电话声,没有会客声。她的男朋友在一次深夜,与夜归的杨佳在过道里照面,一样不吭声。

  最后的五天里,这个几乎不呈现任何生活气息的隔壁房间,令这对小青年惊恐。7月1日上午9时左右,杨佳从梅园招待所退房,说“明天不用住了”。40分钟后,他快步走进闸北公安分局,手上的刀闪着寒光。

  

  六位遇难警察的遗体,仍然静静躺在太平间里。在生者的纷争中,这些不幸的遇难者被公众忽略了

  
  被舆论忽略的遇难警察李珂、方福新、张建平、倪景荣、张义阶、徐维亚

  遇难警察李珂的妻子高女士认为:李珂当时与杨佳进行了激烈的搏斗,否则不会在脸上、手上、胸腹部都留下刀伤,过道上留下长长的一道血迹,应该被追认为“烈士”。

  但在7月7日上海警方披露的案情通报中,并未见笔墨涉及遇袭警察搏斗情节,相反却强调了警察反抗不及的情形。

  “袭警”事件已过半月,杨佳在拘押中等待一审开庭,而六位遇难警察的尸体仍躺在太平间内,未予火化。

  每位遇难者的家庭都布置起了灵堂,祭起香烛,供起遗像。传统的“二七”仪式已过,家属们用新鲜的花朵,换下花圈上已经枯萎的。他们继续等待对亲人的“说法”,也等待着期望中的补偿安慰措施。

  但原定上周六召开的追悼大会,却因故临时取消。据悉,原因是政府与家属就善后事宜仍未达成共识。

  喧哗的网络,激动的家属

  事发半月后,对于将杨佳誉为“英雄”、“刀客”的部分网络言论,遇难民警李珂的妻子高女士依然处在激动之中:“芷江西路派出所(2007年10月曾对杨佳‘涉嫌偷车’进行过盘查)的人也都来吊唁了。如果他们执法有问题,我们家属也要恨他们,但现在录音什么的都有———人家没有问题!”

  杨佳袭警案发后,突如其来的网络舆论,曾令上海有关部门措手不及,包括对受袭警察防卫能力过低的质疑,对杨佳作案真正动机的揣测,甚至包括流传广泛的关于杨佳被警察殴打导致生殖能力受损的流言。上海警方第一时间在苏州抓获谣言的肇始者郏啸寅后,曾公开就种种谣言进行驳斥。

  但网络舆论并未全部领情,杨佳在一些论坛中甚至被追捧为“大侠”,被冠以“闸北刀客”等类似称号。

  这些声音,让高女士气愤不已。

  这位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中年女子,曾经因为网络在汶川大地震中灵活、迅速的信息反应而对其格外青睐。但现在她说:“真的很想不通。他们(网民)怎么能这样?!”

  丈夫遇难后,高女士不常上网。但在7月10日,她愤怒地写下博文———《告所有爱我的和我爱的网友们》,陈述了丈夫生前的工作付出,明确驳斥杨佳有理、警察无能的言论。

  她自称:因为非常激动、愤怒,最初发出的文稿里有很多输入法错误造成的别字,她甚至来不及修改,一心只想尽快把这些话说出来。

  在发文驳斥“警察无能”的言论之后,她的博客留言激增,她坦承删去了其中不少。原因是有些留言,“看了实在伤心,看不下去”,她说。

  但网络言论并未因为高女士的博文而出现明显的变化,争论仍在继续。

  而对死伤警员和其他当事警员们的评价,则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

  高女士认为丈夫李珂当时与杨佳进行了激烈的搏斗,否则不会在脸上、手上、胸腹部都留下刀伤,过道上留下长长一道血迹。她最后见到的李珂,牙齿咬得紧紧的,几乎要突出嘴唇之外。

  除此之外,11楼到21楼之间,再无其他人员遇袭,也是高女士陈述的一个原因:是李珂与杨佳的搏斗,拖延了后者行凶的时间。

  因此她认为:李珂符合条件,应该被追认为“烈士”。

  对于在一楼遇难的四个人,警方公布的事件详情很明确:“据目击者称,当时几位民警大多都坐在办公桌前,杨佳突然冲至面前,朝民警的胸部、颈部连刺数刀,直到对方倒地才寻找下一目标。由于过于突然,遇袭民警往往还来不及呼救就倒在血泊中,鲜血甚至溅到值班室的墙壁上。”

  但李珂在11楼单独遇袭,除了当事人杨佳,没有其他目击者能够证实现场情况。而事发现场楼梯口,恰好是监控录像的盲区。

  事发现场的真实情况,与指责警察无能的声音以及对此的驳斥夹缠在一起,局面显得微妙。

  而高女士坚决地说:要为丈夫争取“烈士”称号,相信党和政府会处理好这件事。

  未如期进行的悼念活动,关于“烈士”的争议

  本报记者了解到,至少在案发后三天内,闸北区警方即筹备遇难警察申报烈士、受伤警察申报英模的材料,逐级递送民政部门审批。

  及时追认遇难警察为烈士的计划,曾被有关部门视为正面回应社会舆论、重塑警察形象的重大举措。闸北区亦曾计划组织社区居民、机关干部以及志愿者悼念等活动。

  但一切并未如期进行。

  依照最新的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烈士评定情形为:(一)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参加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情节特别突出的;(三)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牺牲的;(四)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援外、维和任务中牺牲,情节特别突出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

  新条例还规定,对属于“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将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显然,在如此条规面前,此次袭警案的情形显得特殊。

  网络间充斥的舆论已经指出,在7月7日上海警方披露的案情通报中,并未见笔墨涉及遇袭警察搏斗情节,相反却强调了警察反抗不及的情形。7月4日上午,上海市领导实地察看闸北恶性袭警案现场,看望慰问公安干警时,曾言及要充分肯定上海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履行自身职责方面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广大公安干警为之付出的艰辛劳动。

  7月7日《闸北报》头版刊文《深切哀悼勇斗歹徒牺牲的公安干警》,文中首次明确提及,“民警前赴后继,与杨某展开英勇搏斗,最终在21楼将杨某制服抓获。”

  而此前,上海市委的《解放日报》在报道案件经过时,均未明确提及搏斗情节,甚至7月2日的报道中还直接称警察“不及防备”。

  有关部门的审慎姿态由此可见。

  邻居们的追忆,家属的沉默

  逝者长已矣。在生者的纷争声中,他们静静地躺着。

  杨浦区狭窄迂折的老弄堂里,方福新已经生活了几十年。

  这位50岁的治安支队民警,在老邻居们的眼中性情温和,“不爱玩,就是顾家,没事就回家了”。

  弄堂口一位自称不太熟悉他的中年女子说:看上去,他们夫妻俩感情很好,经常一起出出进进。

  这片盼望着动迁的深巷,只能容纳一辆助动车勉强通行。

  邻居们回忆说,方福新有时候穿过它,是到外面去活动身体,做中老年健身操。

  正在顶着烈日修葺房子的老邻居说:“(方福新)人很好的,本分,像个警察的样子。”

  另一位与他有着几十年老交情的邻居说:“住了这么久,没见他跟谁红过脸。”

  事发当天,方福新在送医途中即告死亡。

  而7月1日当天在11楼遇难的民警李珂,最大的爱好是种花养草。

  在他位于小区住宅楼一层的套房外,种植了一片花花草草,还有专门从老房子里移栽而来的一棵相伴多年的无花果树———妻子高女士说,这都是李珂一手营造的。高女士在自己的博客上贴了鱼池和花草的照片,标题是“老公的最爱”。

  49岁的李珂不会烧菜,他是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口中的“珂珂”。

  这位科技科的民警,从警前在无线电厂做技术工人。有很多年,他唯一的爱好是修配无线电,后来集成电路板成为主流,他才转向爱好花草。多年的无线电工作让他心思细腻,家中的照片,都用薄薄的小塑料膜蒙在外面,再压在玻璃板下,以保护照片。

  他的日常工作,是维护、修理全区范围内的警用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等。

  47岁的北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平,是与方福新一同在闸北公安分局一楼遇袭的。那一天,他到局里去办事。

  张建平的家,在一座一梯八户的老高层楼上。楼内电梯吱嘎作响,环境陈旧拥挤。他死后,楼内花圈叠放,一直摆到楼下。

  记者在张建平家的经历与方福新家类似。尽管一位亲戚表达了对后事处理意见的关切,但直系亲属还是拒绝接受采访。

  而本报依照闸北区公安分局要求发至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的采访联系函,至今未得到答复。

  除去上文提及的三位遇难警员,另外三名死者是:47岁的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倪景荣。

  56岁的治安支队民警张义阶。

  48岁的交警支队民警徐维亚。

  在张建平家,一位陪同家属在侧的警员拒绝接受采访。他说:“此事事关国家利益。”

  本报记者多方寻找,未能找到6位遇难警察的照片。杨佳袭警案引发了关于警民关系严重失衡的激烈讨论,6位遇难警察在舆论的喧嚣中,成为“警察”的符号。他们个人和家庭的悲剧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

2009年1月3日星期六

盛大林:“藏匿”杨佳母亲必须给一个解释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原来,她从7月初至今一直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杨佳的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据1111日《南方都市报》) 

儿子作下了惊天大案,母亲却不见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上海警方又说,杨佳称只接受母亲委托的律师,于是杨的辩护律师就成指定的了。几个月来,很多关注杨佳案的人都在追问杨佳母亲的去向。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对一位公民以患有精神病的名义进行强制治疗,是要履行一定程序的,其中通知患者的家属是必须的。然而,北京市的公安机关不仅不主动通知家属,而且在家属报案后仍然不予告知,甚至在媒体不断追问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沉默。这只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故意隐瞒! 

那么,北京警方为什么要隐瞒此事?是谁向知情的民警下达了“封口令”?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什么预谋?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首先,王静梅是案中的重要证人。其次,王静梅的 “失踪”也直接影响了审判的公正。因为辩护律师由自己委托还是由当地法院指定,效果是大不一样的。更重要的是,王静梅因患精神病被强制治疗的事实更让人怀疑杨佳也患有精神病,实际上二审的律师早就提出了再作精神病鉴定的请求。二审已经宣判20多天了,所幸死刑判决正在最高法院的核准之中。如果在执行死刑之后才“找到”王静梅,那么杨佳案岂不是要成为永久的“疑案”? 

    不管怎么说,强制治疗王静梅且故意隐瞒这个事关重大的事实,都必须给出一个解释。

2009年1月2日星期五

林诗雪:杨佳之死

杨佳终于被送走了。虽然疑问之声不绝于耳,但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欣慰,在我的印象中,他应该是中国因杀死多名警察之罪名而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第一人。这是不容置疑的进步,这相当于成克杰级的待遇,至少目前不是一般死刑犯都能享受到的。

 

我的思绪来到布加勒斯特,1989年末,罗马尼亚在处死齐奥赛斯库的同时宣布废除死刑。我曾经真诚热烈地幻想,中国在2008年执行杨佳之前也能做出类似举措;现在,杨佳死了,往事已经如烟。

 

不少朋友对我在特赦杨佳问题上的立场不够坚定颇有微词,让我不禁有左右为难顾此失彼的感觉。我从不否认我的观点,要求杨佳享受特赦待遇,是杨佳同情者们给我国的司法决策层设置的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相当于拔苗助长,或者说近乎异想天开。“特赦杨佳”,毫不夸张地说,具有跨时代的革命性质,但是我们中国现代已经被所谓“革命”害得够惨了,人民已经到了谈革色变的程度。我们可以改革,可以变革,但就是轻易别再搞什么革命了。特赦杨佳我肯定赞成,只是因为觉得欲速不达,这才退而求其次,请求对杨佳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最终是,一切的一切,都付诸东流。不,应该纠正一句,至少,众人为杨佳争取到了执行方法上的人文关怀。

 

杨佳在没有得到自己认为应该得到的说法的情况下,信马由缰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用他的话就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显然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但是,有关部门也该闭门思过一番了,姑且说是无甚过错,不用有则改之,但无则加勉总不为多吧。对于杨佳,比较正统的评价是心胸狭窄,性格偏执。这一点,人人可想而知。另外我们需要得到答案的是,杨佳为什么对警察的正常公务履行不老实配合,闸北分局大爆发的具体诱因究竟如何?除非涉及国家机密,否则就应该有一个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报告公之于众。这很重要,既可以兑现民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也可以有效防止以讹传讹谣言满天,从而增进社会稳定。

 

今后,中国司法改革的路,还很长很长。但是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充满信心。

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网言:又一个萌芽中的杨佳

转自天涯。

 

我的房子被谁抢走了 我的妈妈为什么而死了

 

贪官落马了 可是各个部门依然如故,我一个老百姓的房子就这样被抢走,没地方住,依然没人管,连法院的人都说上海的拆迁就是默黑,坑蒙拐骗诈抢的集合体,但是一个人不可能与一个制度抗衡

 

   “以人为本 ,何必喊这样的口号呢

 

上海市中心(步行至人民广场10分钟路程)房屋3000*80%=2400/平方米

 

6年前,大学毕业不得不租房,与三个外地同学一起挤在一个11平方的小屋子里,因为我的房子在之前的古城绿化二期市政动迁中被抢走了.

 

我没有房子了,得到的是一张薄薄的纸片------拆迁补偿支票

 

6年前,我的房子还在,拆迁组连哄带骗,让我回到住读的大学继续安心读书,等待我的新房

 

可是等来的是一片瓦砾,和补偿款2400/平方米,而当时的郊区,所有房子的价格也超过3000/平方

 

6年了,不断的上访,名目繁多的监管部门,虽然理由并不一致,

 

结果却是相同,没人会管你是不是就这样被赶上大街

 

6年后,我终于第一次看到了那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上面赫然签着我的名字,原来6年前我就在这份我从来没见过的文件上签上了大名

 

妈妈听闻那不知道哪里出来的签名,当场脑溢血,几个小时后永远离开了我身边

 

6年前,我就知道我不应该去争取什么,是妈妈一直相信他们,一直代我去争取,一直不间断得上访,可是现在她死了,死在为我争取权益上

 

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

 

为她

 

  为我自己

 

她死后,第二天,我站到了上海市政府的门口,我想问问到底我的房子被谁代表走了,我想知道我妈妈是为了谁而死了

 

我安安静静站在那里等着,等着某个可能帮我找出答案的人或许会坐着黑色的奥迪从那里经过

 

没等到那黑色的奥迪,不过人民警察来了,他们告诉我”不能站着不动,人行道是用来走的”,然后他们可能觉得一个身高158,体重45公斤不到,穿着一条单裙,手里捏着一包面纸的女子,可能会对市政府门口的治安产生威胁或者影响市容,出于保护市政府的考虑,他们把我带到了派出所,他们说并没有拘留我,我是自由的,但是我不被允许离开

 

其实他们里很多人还是很温和,他们体谅我的痛苦,我突然想起在6年前动迁的时候某个工作人员说的话,“你不要恨我们,我知道你吃亏的,我们也是没办法”

 

但是派出所的空调真的很冷,我穿着一条单裙

 

  我知道这是人民警察要执行保护人民的任务,不过------我真的好冷

 

有人告诉我,我的事情里面有暗箱操作,钱或者房子被黑走了,我想我应该上诉到法院,律师告诉我,如果我拿不到暗箱操作的证据,那么败诉是我唯一的可能,可是他们暗箱操作怎么会把证据给我呢

 

我想那么碰碰运气吧,说不定哪里就有些蛛丝马迹呢,于是我跑到黄浦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那张有”我本人签名”的拆迁补偿协议上写着黄埔区房地局有存档

 

但是,房地局的同志很负责的回复我,他们那里没有关于我家房子拆迁的任何资料

 

  可能那只是个几亿小项目,所以房地局没有把他的支出金额和使用途径等等存入档案吧

 

  好吧 内部证据我老百姓搞不到,伪造我签名总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吧,一纸诉状进法院,法院告诉我,这个咱们管不了,立案都没门,人家认定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有房变没房这个事实,不在人家考虑范围内

 

  Z国的法律 很强大 Z国的某些人不受保护

 

  四个字,走投无路…….

 

我决定写信

 

  我写了好多信给领导,不过他们很忙,所以我没得到回复

 

我又写了好多信给媒体,不过可能事情太小,所以他们也没有理会

 

  后来一个媒体的朋友告诉我,我这种事情是普遍现象,但多说会给政府脸上抹黑,所以大家都不说

 

我突然想到了杨X,我现在特别能感受他------一个人面对一个强势集团的那种绝望

 

  就象被狼群围攻的野牛,临死前的绝望给了疯狂反噬的力量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把我的房子代表走了,那群不可见的幽灵狼在把我的房子,我的妈妈从我身边夺走以后,消失不见

 

  没有人需要为我被夺走的东西负责

 

这里有没跟我一样的人?

 

  Qq群号: 71194916

2008年12月31日星期三

刘晓波:杨佳母亲出现,最高法院何为?

2008年11月10日,自杨佳案发后一直失踪的杨佳母亲终于有了下落,也证实关注杨佳案的公共舆论的猜测:杨母王静梅女士被上海公安系统强行送到隶属于北京公安局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据刘晓原律师披露,王静梅对其妹妹王静荣说:在杨佳案发后的第二天2008年7月2日,她就被警察带到安康医院治疗,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

此前,杨佳案发当日的2008年7月1日,杨母王静梅就被上海警方带到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自此便“人间蒸发”132天。无论是杨佳的姨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人口遗失的立案,还是杨佳父亲委托的刘晓原律师的法律请求,无论是国内外知识界法律界的持续质疑,还是网络舆论的强烈呼吁,上海司法当局就是“死不开口”,拒绝回答有关杨母的一切问题。

对杨佳杀警的动机,再没有任何人比杨母更清楚了。早在2007年10月5日杨佳被执勤民警带到芷江路派出所时,杨佳就与其母通了三个多小时的电话,显然知道杨佳在派出所内的遭遇。在杨佳回京后通过合法途径“讨说法”的过程中,杨母也是一直在场的见证人,知道杨佳怎样向有关部门申诉及其具体诉求。在上海警方两次派人来京与杨佳进行协商时,杨母更是在场的见证人,知道双方是如何协商及没能谈妥的原因。故而,杨母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

王静梅之“失踪”,也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的失踪。上海警方的如此作为,完全可以定义为对一起轰动性大案的重要证人的“非法绑架”和“秘密关押”,其性质之恶劣,已经与黑社会无异。更可怕的是,当警察权沦为“黑社会”,也就是公权力沦为黑势力,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对公益的伤害,远甚于非政府性质的“黑社会”。

正是在这132天中,杨母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上海司法当局完成了对杨佳案的侦讯、精神鉴定和起诉,完成了上海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的“委托书”,也完成了判处杨佳死刑的一审和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

也是在这132天中,公共舆论在强烈关注杨母的下落,持续地大声地呼吁杨佳案审判的司法程序正义,但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许和纵容之下,上海司法当局一直罔顾司法公正,执意私吞杨佳案的审判,在聘请律师、提供证人等司法程序上玩阴的,不仅指派自己的“私家律师”,将最重要的证人王静梅非法拘禁在北京的精神病院里,致使杨佳案的整个司法过程毫无公正可言。与此同时,上海司法当局无视滔滔的公共舆论,执意向社会隐瞒杨佳案的关键信息,拒不回答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致使举世关注的杨佳案陷于权力黑箱之中,公众的知情权也遭到蛮横的蔑视。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或属于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精神病人犯下再可怕的罪行(哪怕是杀人),也可以脱罪。以此类推,一个精神病人的授权,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杨母从7月2日被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事实已经曝光,让杨佳案一审的程序违法更加昭然若揭:杨佳案一审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司法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和谢晋,两位律师是在王静梅接受精神病治疗期间让其签订委托书,等于无耻官权与无耻律师的联手违法。首先,谢有明和谢晋二位律师所为,是再明显不过的知法违法,为了拿到代理杨佳案的合法身份,居然不惜采取卑鄙的违法手段,让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给予授权,岂不是在明目张胆地违法和亵渎律师的职业道德!其次,躲在“二谢”背后的上海司法当局,就是非法关押且强迫杨母接受精神病治疗的主要罪魁,当然知道精神病人的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上海司法当局还是让其御用律师前往北京安康医院取得杨母的授权,岂不是视司法公正如儿戏吗!

是的,在党主司法的今日中国,各级执法机构的执法违法屡见不鲜,但在类似杨佳案这样举世关注的重大案件中,也在难以完全封锁信息的互联网时代,上海司法当局如此明火执仗地执法违法,绝不给“依法治国”的国策丝毫面子,等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胡温中央的耳光,真可谓“无法无天”的典型了。

如果说,杨佳的刀光及舆论效应是戳破了“和谐”假象的利剑,那么杨母的出现就是指向中共官权的另一柄利剑,既戳穿上海司法当局的弥天大谎,也刺破了中国司法制度及依法治国的面纱。在此意义上,与其说是杨佳和杨母有病,不如说是中共体制有病,且病入膏肓——对上海地方当局的无法无天,中央政府居然毫无作为!

现在,上海司法当局对杨佳的不公正审判和对杨母的残害,因杨母的出现而变得更加难以掩盖,让关注杨佳案的人们更聚焦于最高法院的复核。最高法院对杨佳案复核的结果,不仅关乎中国司法和中国政府的信誉,也关乎中国的司法及整个制度的改革,更关乎民心所向和中国转型的走向。

在此关键时刻,最高法院何为?民间拭目以待!

不管最高法院对杨佳案的复查结果如何,民间都不应该放弃对杨佳案和杨母的关注。因为民间的关注,不仅是表达对上海司法当局和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强烈不满,也是在表达民间的权利诉求,在参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在参与推动中国司法的改革和中国社会的进步。虽然,我无法确定此前民间关注杨佳案的持续努力,是否对中央政府起到了某种作用,我愿意把杨母在死刑复查阶段的出现与公共舆论的持续施压联系起来。我看到了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等人的持续质疑,刘晓原律师等法律界人士的不断追问,数不清的民众的广泛关注,……这才是推动中国走向光明的源泉所在。

                    ※   ※   ※   ※   ※

                    附录1: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上午十时三十三分,王静荣打来电话,说王静梅有消息了。王静荣告诉我,11月8日星期六,居委会领导找到她,上边让通知说,王静梅在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治疗。接到通知后,王静荣在11月9日去见了王静梅。王静梅告诉她,自己是7月2日被带到这里治疗的,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委托书。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既感到十分惊讶,以前的猜测终于得到了验证,王静梅不是自己失踪,而是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了。

谢有明、谢晋律师到安康医院找王静梅签订委托书时,王静梅正患着精神病,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找一个精神病人给自己授权,这也太离奇了吧?从法律上看,这个授权显然是无效的。

由于授权没有法律效力,谢有明、谢晋律师接受委托,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因此,杨佳案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单就这一点案件就应当发回重审。

王静梅患精神病了,这也证明母子俩可能存在精神病遗传基因。再结合王静梅叔叔患过精神病,杨佳患过心理疾病,大脑又受过伤等情况来分析,杨佳很可能患有精神病。

由于公安机关委托的精神病鉴定,不仅司法鉴定主体资格有问题,而且也没有采集相关病史,鉴定程序极为草率和不负责任。故应当为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以确认杨佳是否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   ※   ※   ※   ※

                    附录2:北京市安康医院简介

北京市安康医院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已建院四十年,是一所三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可开展各类精神疾病的诊治与康复、自愿戒毒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等业务。”医院占地面积12.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0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26万平方米;开设床位1800张(精神科800张、戒毒中心1000张)。医院现有在职职工51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7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4人,中级技术职务124人;硕士3人,大专以上学历264人。

医院设有四个普通精神疾病临床科室,可收治各类急慢性精神疾病患者,特色科室有老年病房、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开设了音乐治疗、健身、书画等多种康复项目。多年以来,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以保证医疗安全为基础,强化质量管理为重心,全面提高医疗护理水平。医院还针对慢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特点开展心理治疗、行为治疗和各种工娱治疗,取得了良好效果。

医院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科是北京市市政府指定的四家鉴定机构之一。自1987年成立以来,遵循“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精湛的业务为办案单位提供服务,现已完成精神医学司法鉴定4000余例。

北京市安康医院戒毒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北京市最大的药物依赖治疗机构。10年来,中心发展成为了一所拥有1个管教科、4个戒毒科、8个戒毒区、1个向日葵治疗社区,1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1000张床位的特大型戒毒所。中心在提供规范的药物脱毒治疗的同时,还开展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多种心理康复治疗,对戒毒者进行法制教育和毒品危害教育,并对回归社区的戒毒者开展心理和家庭干预。2003年11月中心借鉴外国先进戒毒理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了向日葵治疗社区。社区以集体及个别心理治疗为基础,以每日的早会、情感碰撞小组、对质小组、艺术情感小组、舞会及各种技能学习小组等形式进行各种活动,充实了居住者的精神生活,让其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重新找回责任心、自信心以及对生活的热爱。2004年11月底北京市美沙酮维持治疗第一门诊部在中心市区分部(宣武区小红庙南里6号)开诊,为符合规定的海洛因吸食者免费发放美沙酮。现在中心的诊疗范围已逐步从北京扩展到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截止2004年10月,中心已对13603名药物依赖者实施了治疗。其工作得到了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及药物依赖领域专家的一致好评,缅甸、泰国、巴西、美国、香港、澳门等国外及地区相关部门、专家也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 《观察》

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

毕玉才:杨佳案没理由拒绝采访!

 "2008年8月26日13:00 ,C101法庭,公开审理杨佳故意杀人案"。

  遗憾的是,“
公开审理”的案件没有记者和公众参加,只有五辆黑色轿车却鱼贯而入。

  杨佳案本身就是一次权利和权力的单挑,这一次,权利再一次被谋杀。

  去年的记者节前夕,新闻出版总署发了一个通知,称“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当时,许多记者感激泣零,视其为记者节的最好礼物,不料不到一年,这棵救命的稻草就变成了一张“大饼”。没有任何目标的“不得”指令和没有任何制约手段的“要求”,一拳头碰在了棉花上。

  记者们自诩为无冕之王,事实上“无冕”的人不可能称王。“新闻”号称是喉舌,但喉舌要长在别人的脖子上,永远还喊不出“自由”两个字。

  事实也是如此。中国“臭”球需要你捧臭脚时,你可以使劲喊;但当你发现中国足球是“不良资产”时,足协就让你闭嘴。

  广东有6名记者报道了广州市中院正在审理的一宗离婚析产纠纷抗诉案,惹恼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一纸通知,3大报业集团6家报社的6名记者一年内不得旁听采访广东省三级法院的庭审活动。你想采访人家,人家把门关上了。

  专家早就已经指出,“除了新闻出版署等法定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和社会团体无权处罚媒体。”

  可是谁让你娘家不硬气了,结果谁动敢和你媒体和记者动家法。

  动家法的还算客气,惹急了人家还跟你动拳头呢。这几年来,记者被打残、被破坏器材的事件屡见不鲜。可旨在维护新闻记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仍然不紧不慢地走在路上,千呼万唤不出来。中共中央1987年自十三大时就提出要制定新闻出版法;全国人大在八届人大期间(1992年-1997年)的立法规划中就有新闻法、出版法。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1998年11月23日下午,时任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德国《商报》驻京记者思立志采访时亦称,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可是直到,“只听楼梯响”,没见“法”下来。

  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审理辛普森杀人案,是通过电视频道向全球公开。杨佳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大案,且无涉任何国家机密,因此我们要求公开审理。即使不能电视公开,但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记者。

  可是,法院拒绝了记者的旁听,警方也拒绝记者查看杨佳在派出所的录像,你能咋的!

  至于杨佳在派出所那五六个小时发生了什么,你猜呗。

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

梁丁:“杨佳案”的赢家是谁?

上海袭警案,演化到今时今日,公众看到的是一个多输的结局。

审判程序上的明显瑕疵,辩护律师的问题,是否公开公正审理的问题,广受公众和舆论诟病,这些都让本就信誉并不上佳的司法系统,受到了民众更严厉的质疑。

杨佳作为行凶者,杀人嫌疑犯,也因为程序正义的瑕疵,并没有完全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其作为一个嫌疑犯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辩护大律师,无论是谢有明还是翟建,两人在全国民众面前信誉扫地,丧失职业精神,沦为大多数民众眼里的无耻无良的“律师典范”。

杨佳的母亲,消失不见这么久了,真是个奇迹,杨佳的父亲和阿姨,悲凄的祈求律师和司法机关,能够给予杨佳“公正”的对待,却只是镜中水月。

六名被杀警察及其亲人家属,几乎被遗忘,或沦为警察机关的同构物,甚少有人对其同情,可以想见,仇恨已经在其家人和孩子心里蔓延。

其他的执法者,内心肯定充满憋闷,死的是自己人,可是杀人者却受到了广泛的同情,民众依然还怒火中烧,矛头指向的仍是警察。

高度关注此案的民众,希望杨佳能够得到合乎程序正义的对待,以加强自身对执政者和政府的信心,以及大大小小的进行呼喊奔告的有识之士,希望改善目前的高度绷紧的体制,建设法治社会,达至和谐,无疑也受到了重挫。

即使将事件拔高到执政的合法性而言,其加深了民众与政法系统,司法系统的对立,扩大社会裂缝,这对于旨在打造服务型政府,完善法治,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党,无疑也是一个很大的“利空”。

说到这里,自然就产生了一个大问题,公众看到的是,大家都输了,那究竟是谁在其中“盈利”了呢?所谓真相的价值,正在于此,倘若真相一样如同迷雾般遮掩,我们就只看到,这块土地竟然能够炮制如此奇案,一个“所有人”都输了,没有“赢家”的大事件!因为我们看不到究竟谁是“赢家”。

若有“赢家”,则我们得感叹于这个“赢家”力量之浩大,非但可以操控执法和司法系统,更不可思议的是,可以在一场公众看到的多输的事件中,极好的藏匿自己,不露庐山真面目。

若无赢家,则我们就得感叹于其依赖体制运转的堕落惯性,竟然可以沦落于斯,运转出“专门不利人,竟然不利己”的大事件出来,如此,则可以判断,其执政效能不足,竟然到了何等乏善可陈的地步?

杨佳案有“赢家”嘛?若真相一日不完整浮出水面,这还只能是一个“天问”!

2008年12月21日星期日

网言:我为什么要关注杨佳案

我为什么关注杨佳案?因为这个案子实在是太贴近我们普通公民的情况了。说实话,我们很多人都经历过杨佳的遭遇,很多人都经历过不公正的审理,很多人都遭遇过冤狱。而这一切之所以能堂而皇之的发生,而且很少被追究,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案件的审理不公开,以及法律程序被执法者践踏。并且事后的纠错程序与补救程序,成本高的让普通民众无法承担。

正是因为我们任何一个普通公民都有可能遭遇到杨佳的一切遭遇,我才如此关注此案。而这次案件中的信息封锁问题,杨母失踪问题,律师问题,都是我们以后可能遇到的。今天我不为杨佳说话,明天也不会有人为我说话。

有人问,杨佳铁定要被判死刑了,为什么还要费这么大力气来追究这些呢?不是的,第一,杨佳并非铁定要被判死刑的。如果杨佳是因为被国家机关迫害,在走过了全部法定纠错程序无效后,而采取的向国家机关进行的报复,那这种报复是合理的。从这一点上,如果民意足够强大,完全有可能干预法庭的判决。尽管我赞成司法独立,但在政府可以任意干预司法的时代,民意能对司法进行干预,也是一种进步,至少也实现了制衡。

第二,就算杨佳最终被判死刑,完全也可能由于情有可原,而被判缓刑。只要不死,便是庶民的胜利。

第三,就算杨佳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并且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今天对杨佳案审理过程的追究,实质上是要求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来执法,而不是任意执法。一句话,我要求实现程序正义。只有将司法机关的执法,严格限制在法律程序内,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人身安全才可能不受到他们的侵害。

譬如杨佳案中的,如果警察按照法律来执法,他是无权拦截杨佳的,正是这次拦截,导致了一切悲剧的发生。那四分钟录音,上海警方自以为没有污点的干净录音,恰恰证明了警察的违法。

“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菲丽丝,唉,你老是跟我提杨佳。我承认,五百年出一个杨佳,杨佳有万夫不当之勇,既有武松般的武艺,又有荆轲般的勇气,还有李逵般的猛劲。我和两个朋友讨论,一致认为,我们训练一个月,三个人一同做这件事,哪怕做事前吃五个包子,也达不到那样的效果。我真以为这是天意,这是上天对衙役经常作恶的惩罚!你这么惦念,还打算事情平息之后,捐款一万婆罗洲币,让我感动。不过,你难道不晓得成了衙役的阶下囚,就成了俎上肉!基本没有生还的希望!

况且,塞给杨佳的律师是衙役指定的,此人原是他们的法律顾问,本来御用律师,现在又成了杨佳的催命鬼。还没打官司,他就说“杨佳懂法律。”意思是知法犯法,还说“应该会判死刑!”你说,杨佳的存活率有多少?

现在只好任凭衙役剪辑录音乱说,原录音长四十分钟,现给衙役缩短为四分钟,讲得都是对衙门有利的话,好像杨佳发神经,无理取闹。还有三十六分钟的录音,可能都是作弄杨佳的声音,和他受摧残的嚎叫。衙役实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公开。难怪一个网友说:“6个小时的审问,4秒钟的录音,该相信谁?”

衙役的新闻发布会上,又把杨佳的切水果刀说成剔骨刀;曾答应赔杨佳一万五千元的事,也赖得一干二净。网友们都在说,没有过错,为啥千里迢迢两次去京城对杨佳做工作?杨佳的两粒睾丸真的处于安全状态吗?为啥不让他的两粒睾丸出场说话呢?一个律师也说:不伤睾丸,没有挨打,以鱼死网破的决心杀人,除非神经病!

杨佳由于自行车事,给传唤进衙门,在里面呆了多久,受到什么待遇,大家都没有听到当事人的申诉。杨佳的母亲目前也给他们违法的带走了。无论报纸,还是电视,我们都听不到杨佳的声音,甚至也听不到他娘的声音,网络上公正的发言,也给他们删得所剩无几。

一个“不好好吃就屠城”的网友,这么分析杨佳所杀的衙役:“有可能,被杀的大多数,不是无关的警察,而正是指挥殴打杨,和拒绝对杨赔偿的。报道中,有治安队的被杀应该他们是指挥打人的。还要一个负责接待信访的他应该是拒绝对杨赔偿的。”

还有一个网友这么分析:“为何他被捕后是铐在一个椅子上,不是站立的?而且他铐在椅子上,他的下半身被一件衣服遮盖住了双腿,难道他的双腿都已经打断?”

菲丽丝,你问我,按我夜郎的生存经验,衙役有没有可能对杨佳动用肉刑。这个我蛮有把握的说,很有可能。理由是,听四分钟录音,根据杨的对答,就晓得他进了衙门没好果子吃。拳打脚踢,混乱中弄伤他的睾丸也说不定。杨佳出示了租车证,衙役仍不罢休,非要带到派出所不可,你说,衙役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教训这小子!因为他接受盘问时,态度太哪个了。这个我儿子也有体会,前几年,他为了这态度,衙役也是以查自行车的借口,而让他在留置室里呆了几个小时,要不是托关系求人情,天晓得会弄出啥事来。此外,杨佳要求赔偿,衙役去京城对他做工作,也多少说明衙役曾动手动脚。

起初,人们还期待证据,现在不要了。

起初,人们还希望讨一个说法,现在不需要了。

起初,人们还信任法律,道义,公平,现都不需要了。

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你们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切的荒诞的不合理的愚蠢的最确凿证据。不是吗?

欺凌最弱小的,哄骗最善良的,在九月的阳光中,像个贼一样。当着人民的面撒谎,羞辱,监禁,藏匿,秘密审判一个无助的孤儿寡母。怎么说你们呢,不要脸。

如果说,杨佳在事件之初被人们认为是鲁莽冲动的,今天可以说,杨佳的行为是清白的,明晰的,理智的。

像所有的勇士一样,是你的敌人最终成就了你。

人们会记住你的这几句话,

有些羞辱,如果要背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凡事总是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走好

兄弟你在哪里
天空又飘起了雨
我要你象黎明一样
出现在我眼里
兄弟你在哪里
听不见你的呼吸
只感觉我在哭泣
泪像血一样在滴
我一个人
独自在继续
走在伤痛里闭着眼回忆
岁月锋利
那是最最致命的武器
谁也无法
把曾经都抹去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容易
还有什么比倒下更有力
没有火炬
我只有勇敢点燃我自己
用牺牲证明我们的勇气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恐惧
还有什么比子弹更无敌
没有躲避
是因为我们永远在一起
用牺牲证明我们没放弃